大商所發〔2019〕357號
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充實和提升商品互換業務市場服務功能,拓展以價差為標的的商品互換業務,完善綜合服務平臺規則體系,我所對《大連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換業務管理辦法(試行)》進行了修訂,并制定了《大連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換交易商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大連商品交易所綜合業務指定存管銀行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現予以公布,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《大連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換業務管理辦法(試行)》修正案及修訂稿
附件2:《大連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換交易商管理辦法(試行)》
附件3:《大連商品交易所綜合業務指定存管銀行管理辦法(試行)》
附件4:關于以價差組合為標的的商品互換業務初始保證金計算方式的說明
大連商品交易所
2019年8月26日
2019年8月26日